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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秋风2021”松材线虫病疫木专项 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件号:新政发〔2021〕5号    成文日期:2021-9-16 17:01:29
文件正文  
新政发〔2021〕5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秋风2021”松材线虫病疫木专项

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宾满族自治县“秋风2021”松材线虫病疫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6日

 

新宾满族自治县“秋风2021”松材线虫病

疫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省市政府针对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指示精神,杜绝松材线虫病疫区松科植物违法违规各项经营活动,严防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按照省林草局《辽宁省“秋风2021”松材线虫病疫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抚顺市“秋风2021”松材线虫病疫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生物安全法》《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打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阻击战、防控战和歼灭战,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确保新宾满族自治县森林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共筑东北重要生态屏障。

二、监管原则

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县自然资源局对疫木除治工作进行监督和技术指导。

三、工作重点及目标

(一)工作重点

1.依据松材线虫病疫木管理办法,对全县涉及松科植物及其产品企业进行集中专项整治。

2.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即死即清”除治工作。

3.建立“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

4.严格调运森林植物及其制品的检疫,并加强复检工作,包括《植物检疫证书》的合法性。

(二)工作目标

严守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底线,达到疫情发生面积和病死树数量大幅度下降,力保尚未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的乡镇不发生疫情。同时,实行“全域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加强对单位和个人涉及松木及其制品的登记、监管和处置,对木材市场、物流市场、涉松木企业、建筑工地、重点工程施工现场等进行重点监管,对本地区松木及产品加工实行无害化集中处置,对使用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单位和个人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立即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新宾满族自治县“秋风2021”专项行动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成立新宾满族自治县“秋风2021”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任。成员由县纪委监委、宣传部、政法委、县政府办公室(督考办)、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信访局、维稳办、自然资源发展中心主要领导和各乡镇政府的乡镇长及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分管局长和自然发展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开展具体工作。

(二)职责

1.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清理、监管工作的落实,解决实质性问题。分管领导具体部署和组织实施。

2.各乡镇林业站和国有林场负责人是本项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负责辖区内监测、排查和组织落实工作任务。

3.护林员是直接责任人,参与具体工作。

五、“秋风2021”专项行动工作具体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为摸底排查、集中打击、总结整改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排查阶段(2021年8月25日- 9月10日)

“秋风2021”专项治理行动成立联合检查队伍,强化属地责任,分组执行摸底排查任务。一是成立联合检查组,由南杂木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自然资源发展中心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组成。对南杂木镇内的木制品加工企业实行拉网式排查,查清松科植物加工种类、来源、去向、库存量及合法资质,同时向企业送达《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置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书》,并下达《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置通知》,要求涉松木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松科植物送到合兴万家疫木定点处置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对逾期不执行企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二是对其它乡镇的木材加工厂进行摸底排查,首先以各乡镇人民政府为调查主体,排查本区域内加工松木及其制品的情况,将排查结果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向企业送达《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置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书》,并下达《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置通知》。三是各乡镇林业站、国有林场组织护林员对属地内松科植物死亡(频死)情况排查,同时对辖区内村屯四周、农户、加工厂周边是否囤放有松科植物进行排查。四是排查高铁占用林地涉及松木采伐、疫木处置、场地清理、伐根处置情况。在排查过程中,做好新宾满族自治县“秋风2021”专项行动及林业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宣传工作,每周四各小组将排查结果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实施阶段(9月10日-10月10日)

1.根据摸底排查结果,由属地政府通知有松科植物的木材加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疫木除治监管程序集中在合兴万家定点处置企业完成松木集中无害化处置。

2.各乡镇林业站和国有林场排查到的重大工程中涉及松科植物采伐的完成疫木处置、场地清理和伐根处置工作,对枯死、濒死的、零星少量分布的松科植物,采取立即办理采伐许可证明并完成焚烧,包括山场清理和伐根处理。对成片分布密集的枯死、频死松科植物属非疫点乡镇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确定处置方案,属于疫点乡镇的纳入《2021-2022年松材线虫病除治方案》。

3.对未按《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置通知》规定要求和在排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由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大队、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于山上排查出的枯死松科植物,不按规定除治的按引起疫情扩散的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9月1日起开展检疫检查执法工作,拟设立11处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对原没有固定办公设施的检查站,利用闲置房屋、建临时活动房、车辆做为办公室。

5.由县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组成执法队伍,堵截运输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车辆流入流出。

6.由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完成对集中除治企业的剩余物及场地清理、消杀工作;对调运应实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无《植物检疫证书》,或在报检、复检过程中伪造、涂改、买卖《植物检疫证书》或检疫单证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检查,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做好本次行动的宣传、技术指导工作。

此次行动将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违法加工、倒卖、盗伐、利用、运输、储存疫木及使用松科疫木及制品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一查到底,绝不姑息;通过“即死即清”除治工作,将我县2021年发生的枯死的松科植物全部伐除。

(三)总结整改阶段(10月10日—10月20 日)

认真总结,及时提炼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0月15日前各乡镇将总结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对查而不实、整改不到位的乡镇要对其进行通报、约谈、问责,全力确保本次联合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六、有关要求

(一)明确专项行动重点。此次“秋风2021”专项行动由属地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国家、省相关“疫区疫木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对疫区内现存的所有松科植物及其制品,严格按照此次专项工作重点要求进行处置。

(二)加强流通管理工作。加强各级公路管控工作,禁止一切松科植物及其制品进入或流出疫区。

(三)营造良好宣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报纸、专题片、微视频.互联网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新宾满族自治县“秋风2021”专项行动及林业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充分利用已设立的举报电话、信箱,微信公众号等,畅通违法违规线索的举报渠道。

(四)做好风险评估预判。要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对涉及稳定的重大隐患和苗头性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对重点群体、重点区域,做好信访隐患排查化解。以问题为导向,做好利益相关人的政策法规解释和引导工作,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营造公平、良性、健康的涉松木生产经营的社会营商环境。

七、督导包保工作

为全力推进我县“秋风2021”松材线虫病专项整治行动,建立一体化防护体系,确保疫情发生面积和乡镇疫点数量双下降的工作目标。实行全域协调联动机制,通过调研、指导、检查督促、沟通协调的工作方式。成立“秋风2021”专项行动工作督导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国家林草局和省市政府关于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决策和安排部署,统筹推进“秋风2021”全域联防联控等工作,研究“全域联防联控”运行机制,研究协调解决疫情防控资金、监管考核等事宜。

督导组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自然资源局局长、自然资源发展中心主任担任,小组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督考办)、公安局、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发展中心相关人员组成。

 

附件:1.松材线虫病疫情专项监测即死即清统计表  

   2.新宾满族自治县“秋风2021”松材线虫病疫木专

     项整治行动松科植物排查和处置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松材线虫病疫情专项监测与即死即清统计表















单位:株

序号

县(市、区)

乡(林场)

林班

小班

面积   

(亩)

坐标(2000坐标系)

监测情况

即死即清情况

监测人员

巡查时间

备注

X

Y

树种

病死(枯死、濒死)松树株数

已除治株数

处置方式(粉碎或烧毁)










































































































































附件2

新宾满族自治县“秋风2021”松材线虫病疫木专项整治行动松科植物排查和处置情况统计表

 

县区

 

乡镇

企业名称

松科植物及其制品排查数量(立方米)

安全处置数量(立方米)

备注

合计

原木

板材

油炸杆

其他

合计

旋切

粉碎

削片

烧毁
































































































































 
文件解读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秋风2021”松材线虫病疫木专项 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全面贯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省市政府针对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指示精神,杜绝松材线虫病疫区松科植物违法违规各项经营活动,严防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按照省林草局《辽宁省“秋风2021”松材线虫病疫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抚顺市“秋风2021”松材线虫病疫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起草基本思路

依据《生物安全法》《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打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阻击战、防控战和歼灭战,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确保新宾满族自治县森林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共筑东北重要生态屏障。

三、《方案》提出的具体措施

1、指导思想

依据《生物安全法》《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打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阻击战、防控战和歼灭战,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确保新宾满族自治县森林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共筑东北重要生态屏障。

2、监管原则

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县自然资源局对疫木除治工作进行监督和技术指导。

3、工作重点及目标

依据松材线虫病疫木管理办法,对全县涉及松科植物及其产品企业进行集中专项整治。

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即死即清”除治工作。

建立“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

严格调运森林植物及其制品的检疫,并加强复检工作,包括《植物检疫证书》的合法性。

严守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底线,达到疫情发生面积和病死树数量大幅度下降,力保尚未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的乡镇不发生疫情。

4、新宾满族自治县“秋风2021”专项行动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新宾满族自治县“秋风2021”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乡镇林业站和国有林场负责人是本项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负责辖区内监测、排查和组织落实工作任务。

5、“秋风2021”专项行动工作具体安排

摸底排查阶段“秋风2021”专项治理行动成立联合检查队伍,强化属地责任,分组执行摸底排查任务。

集中实施阶段此次行动将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违法加工、倒卖、盗伐、利用、运输、储存疫木及使用松科疫木及制品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一查到底,绝不姑息;通过“即死即清”除治工作,将我县2021年发生的枯死的松科植物全部伐除。

总结整改阶段认真总结,及时提炼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0月15日前各乡镇将总结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对查而不实、整改不到位的乡镇要对其进行通报、约谈、问责,全力确保本次联合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6、有关要求

明确专项行动重点。

加强流通管理工作

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做好风险评估预判

7、督导包保工作

督导组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自然资源局局长、自然资源发展中心主任担任,小组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督考办)、公安局、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发展中心相关人员组成。

文件解读单位新宾县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房春果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55022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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