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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新宾满族自治县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件号:新政发〔2021〕7号    成文日期:2021-12-10 17:04:24
文件正文  
新政发〔2021〕7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新宾满族自治县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近期东北电网出现电力缺口情况紧急会议精神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统一部署,我县于9月10日起启动了有序用电措施。并决定成立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杨吉国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崔正勇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涛   国网新宾满族自治县供电公司经理

员:董亚军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深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兼)

    苏岫岷   县教育局局长

    盖克鑫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威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波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旭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伟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苑帅玉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赵维海   新宾镇人民政府镇长

    曲春雨   北四平乡人民政府乡长

     义   响水河子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栋栋   红升乡人民政府乡长

    付桂香   旺清门镇人民政府镇长

    林云峰   苇子峪镇人民政府镇长

    赵景波   红庙子乡人民政府乡长

     明   永陵镇人民政府镇长

    关泰鹏   木奇镇人民政府镇长

     冶   上夹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明   南杂木镇人民政府镇长

     爽   榆树乡人民政府乡长

     斌   下夹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兴哲   大四平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红军   平顶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任:单义东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庄庆飞   国网新宾满族自治县供电公司副经理

员:王 雯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利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都经国   县教育局副局长

    倪惠森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颖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贺明明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燊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建国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薇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孙纵横   县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曹金秋   新宾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禹尚用   北四平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吴会栋   响水河子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伟   红升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翀   旺清门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彦伯   苇子峪镇人民政府政法委员

    赵坤鹏   红庙子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赵兴国   永陵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艳国   木奇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海洋   上夹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崔立强   南杂木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徐海龙   榆树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群   下夹河乡人民政府武装部负责人

    房志轩   大四平镇人民政府武装部长

    赵兴光   平顶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三、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和《2021年辽宁省有序用电方案》,结合《2021年抚顺市有序用电方案》,做好有序用电启动、执行和管理工作,做到准备充分、方案完善、组织有序,最大限度减少因有序用电带来的损失,保证新宾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协调实施有序用电措施,向领导小组提出有关工作建议,组织起草有序用电执行计划、总结报告等,协调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各镇(乡)人民政府,国网新宾满族自治县供电公司、各发电企业及重要用电企业落实有序用电措施,完成县委、县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有序用电的宣传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发电企业增高高峰时段发电能力,监控发电企业水能储备量,督促中长期水电合约履行。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有序用电执行计划的有关制定工作和有序用电的实施、变更、取消相关工作;本行业有序用电应急预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对有序用电执行情况组织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擅自超限额用电的电力用户,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要求,依据电力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负责全县有序用电工作的知识宣传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本行业有序用电应急预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制定景观照明、亮化工程等有序用电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本行业有序用电应急预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按分工做好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疫情隔离点的梳理报备。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制定有序用电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业有序用电应急预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县医疗保障局:负责本行业有序用电工作的后续医疗保障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制定有序用电消防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

各镇(乡)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本地区有序用电方案,组织本地区有序用电风险隐患排查,抓好本地区有序用电措施落实及监督检查,配合国网新宾满族自治县供电公司做好企业及居民的错峰、避峰用电的思想工作动员,及时有效应对本地区有序用电应急事件,确保本地区生产安全和经济运行平稳。

国网新宾满族自治县供电公司:合理制定有序用电执行计划;对相关企业实施、变更、取消有序用电措施下达预先通知;负责有序用电实施期间全面监管工作;对不按有序用电指标执行、擅自动用或更改负荷控制装置等用电计量装置及采取其他非法手段逃避限电任务的电力用户,按照电力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并予以停止供电;在有序用电方案实施期间,要开展有序用电影响用电负荷、用电量等相关统计工作;负责抢修人员、设备和材料的供给保障,抢修车辆保持良好状态;做好变压器、电缆导线等应急电力设施储备,随时应对突发事件;做好有序用电期间电网事故的抢修工作;负责应对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9日

 

 

 

 



 
文件解读  

关于成立新宾满族自治县

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加快新宾地区电网建设,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优化地区营商环境建设,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新宾满族自治县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出台的背景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近期东北电网出现电力缺口情况紧急会议精神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统一部署,我县于9月10日起启动了有序用电措施。并决定成立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起草基本思路

与省、市政府的成立的领导小组保持高度的一致,做到纵向一致,横向扩展,小组各部门之间互相联动,齐抓共管,做到电力工作发展的有效实施。

三、《领导小组》提出的具体措施

一是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和《2021年辽宁省有序用电方案》,结合《2021年抚顺市有序用电方案》,做好有序用电启动、执行和管理工作,做到准备充分、方案完善、组织有序,最大限度减少因有序用电带来的损失,保证新宾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二是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协调实施有序用电措施,向领导小组提出有关工作建议,组织起草有序用电执行计划、总结报告等,协调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各镇(乡)人民政府,国网新宾满族自治县供电公司、各发电企业及重要用电企业落实有序用电措施,完成县委、县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领导小组》的创新亮点

成立新宾满族自治县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我县的迎峰度夏工作,避免造成用电高峰期出现缺电和断电的问题,同时有关县直部门和各乡镇等成员单位协同参与,齐抓共管,密切合作,真正起到了电网建设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特色效应。

文件解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单义东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55080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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