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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数字新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件号:新政发〔2022〕23号    成文日期:2022-10-18 10:54:30
文件正文  
新政发〔2022〕23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数字新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数字化发展的工作部署,成立数字新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数字辽宁发展规划(2.0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1〕25号)、《数字辽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数字辽宁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数辽组发〔2022〕2号)、《数字抚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数字抚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数抚组发〔2022〕1号)、《关于印发<数字抚顺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数抚组发〔2022〕2号)、《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21〕10号)等文件要求,研究制定我县落实举措和相关工作计划,促进数字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进一步融合,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李富光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孟庆光 县委常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县长

          县委常委、副县长

    姜 琳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杨吉国 副县长

    李文良 副县长

    李有功 副县长

    高 远 副县长

成 员:吕振峰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崔正勇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赵长忠 县教育局局长

    刘 凯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蒋长和 县公安局副局长

    彭涌洪 县司法局局长

    王晓鸣 县财政局局长

    张炳豪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振强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盖克鑫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于法友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晁先华 县水务局局长

    贺树新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任 娟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杨 波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高 忠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栾 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肇 旭 县统计局局长

    关 旭 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

    喻 伟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吕凤翔 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雯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施小林 市生态环境局新宾县分局副局长

    赵维海 新宾镇人民政府镇长

    曲春雨 北四平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栋栋 红升乡人民政府乡长

    赵景波 红庙子乡人民政府乡长

    付桂香 旺清门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义 响水河子乡人民政府乡长

    赵 伟 永陵镇党委书记

    关泰鹏 木奇镇人民政府镇长

    涛 冶 上夹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 明 南杂木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 爽 榆树乡人民政府乡长

    林云峰 苇子峪镇人民政府镇长

    盖 斌 下夹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红军 平顶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富玉斌 大四平镇人民政府镇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崔正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营商局局长关旭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同志担任。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牵头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县营商局负责牵头推进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

(一)数字经济领域

做强融合创新的数字经济。强化数字科技创新、加快发展数字产业化、加快推动产业数字化、培优扶强优质龙头企业。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新宾县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数字政府领域

建设智慧高效的数字政府。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夯实基础支撑保障、推进数据治理共享、拓展应用支撑能力、提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水平、提高社会治理“一网统管”能力、推进党政机关业务运行“一网协同”、加强政务网络安全防护。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营商环境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项目建设主管部门。

(三)数字社会领域

建设共治共享的数字社会。全面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加快建设数字乡村、实施智慧教育工程、发展智慧医疗健康、加强数字文旅建设。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营商环境建设局、医疗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新基建领域

部署泛在的新型基础设施。统筹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基础网络设施、提升IPv6发展水平、发展工业互联网、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构建创新平台。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营商环境建设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组织实施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标准体系、强化财税支持、加强监测评价、推进数字辽宁工程、加快试点示范、提升数字素养、营造发展氛围、抓好网络信息和安全的保护。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营商环境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项目建设主管部门。

四、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或其委托人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8日

 


 
文件解读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

数字新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解读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数字化发展的工作部署,成立数字新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通知》出台的目的

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数字辽宁发展规划(2.0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1〕25号)、《关于印发<数字抚顺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数抚组发〔2022〕2号)、《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21〕10号)等文件,研究制定我县落实举措和相关工作计划,促进数字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进一步融合。

二、组成人员

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富光同志任组长, 孟庆光、姜琳、杨吉国、李文良、李有功、高远等同志任副组长,县直23家相关部门及15个乡镇主要领导任成员。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展改革局局长崔正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营商局局长关旭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同志担任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牵头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县营商局负责牵头推进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

 

文件解读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刘阳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5508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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