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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文件号:新政办发〔2020〕40号    成文日期:2020-11-23 15:31:45
文件正文  
新政办发〔2020〕40号

(此文已作废)

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新宾满族自治县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3日

 

新宾满族自治县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

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为深入推进我县农村公路“建管护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我县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通畅水平明显提高,安全条件明显改善,质量明显提升;全面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真正做到有路必管、有路必养、管养到位,加快推进养护常态化、规范化;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城乡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交通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政策,创新工作机制,注重发挥地方、基层和农民的积极性,切实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要着力从“会战式”建设向“集中攻坚”转变,从注重连通向提升质量安全水平转变,从以建设为主向“建管护运”协调发展转变,从适应发展向引领发展转变。到2022年,实现农村公路“建管护运”全面协调发展,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

  1.进一步提高通达深度和通畅水平。全面完成助推精准扶贫任务,在保障行政村之间硬化路100%通畅的同时,提质升级力争到2022年确保612个自然村100%通硬化路,基本构建互联互通的公路交通网络。

  2.全面落实管养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养责任体系,完善农村公路资金、机构、人员等运行长效机制,做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养管到位”。

  3.稳步提升安全防护水平。到2021年全部完成我县农村公路安保防护工程建设,实现通客运班线的村道安全零隐患,实现农村公路危桥,当年发生当年治理。

  4.健全和完善农村客运、物流体系。完善农村客运基础设施,提高农村客运安全保障能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和农村物流发展。

  5.突出示范引领作用。深化示范乡镇创建,积极培育树立典型,到2022年争取建成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争取4个乡镇成为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

  二、重点任务

  (一)建好农村公路

  大力实施新建工程。统筹规划、分年实施,科学编制县域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规划,并纳入县域乡村建设规划。认真落实“七公开”“三同时”制度,有序推进精准扶贫路、通行政村“最后一公里”、撤并村通硬化路、行政村之间互联互通等重点农村公路建设,加快推进“老少边”地区资源路、旅游路建设。到2022年,实现村委会、学校等重要节点位置100%通沥青(水泥)路,全面完成助推精准扶贫任务。实现乡级公路沥青(水泥)路铺装率达到100%,完成具备条件的窄路面加宽工程。实现农村公路路网优化调整,村级公路硬化率突破80%。基本构建外通内联、遍布农村的公路交通网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

  2.积极推进村内道路建设工程。利用辽宁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落实各级财政配套资金,继续推进我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与农村公路建设相衔接,每年实施100公里,到2022年总实施700公里。(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

  (二)管好农村公路

  1.建立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挂帅、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组织领导机制,切实做好资金筹集和组织实施工作,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管养经费全部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事权清晰、精简高效、权责一致、运转顺畅的原则,优化整合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成立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优化整合运管所、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所、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站,建立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在乡镇现有机构总量内,明确承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职能的机构,确定1名乡镇政府领导牵头、相关人员具体负责。乡镇人员不足的,可聘用2名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乡、村公路的路面保洁、路基整修、堆占清理、防汛除雪及日常巡查等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在建制村建立农村公路管理议事机制,明确1名村委会成员具体负责,聘用1至2名村民为护路员,负责村道巡线护路、查险报告、保洁等日常养护工作。县对县、乡、村公路日常养护费用给予适当补助。2020年底,县、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养护服务机构)及村级议事机制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

  2.加强路政执法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和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并完善路政执法队伍和公路养护队伍“管养结合”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模式,依法及时查处各类路产案件,保障农村公路路产路权。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规范农村公路许可审批程序,加强涉路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严格执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有序推进农村公路用地确权工作;根据保护乡道、村道的需要,在乡道、村道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建立县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农村公路治超机制,加强源头监管和路面治理,实施路警联合治超执法模式,切实推进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有效打击和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3.加强路域环境整治。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加大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力度,开展公路沿线绿化及沿途村镇美化建设,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以及非公路标志,打造美丽乡村路。积极开展骑路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在具备条件的路段实行“退路进场、退路进厅”,保证公路通行安全。推动沿线村镇制定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2020 年制定率达到100%。定期组织群众性养护活动,实现路面常年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到2020年底,实现县级公路路田分离、 路宅分离。充分发挥美丽乡村路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变的引领作用,不断创造生态宜居的农村交通环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

   (三)护好农村公路

  1.继续推进维修改造工程。确保县道技术状况保持良好,乡村道技术状况逐年提升。到2022年,恢复破损严重、建设时间较早的老油路(水泥路)的使用功能,保持优、良、中等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切实保障农民基本出行需求。(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

  2.大力实施危桥改造工程。加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力度,加强对建成时间较长、桥型结构落后、施工工艺存在缺陷的老龄桥和低标准桥梁的跟踪监测,对现有危桥进行集中改造。在全年零危桥的基础上,对此后再出现的危桥要在当年进行改造,确保农村公路桥梁运行状态良好,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群众出行提供通行保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

  3.有序推进村道安防工程。2020年启动建设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认真排查安全隐患路段,有序推进安全隐患治理工作。2021年底前完成通客运班线、临水临崖等安全隐患路段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安全防护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4.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和村内道路养护。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村民的作用,开展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巡查工作和春秋季节养护会战,制定防汛、除雪防滑预案,认真执行应急值班及报告制度。到2020年,保持农村公路列养率100%。村内道路按照“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做好日常管理和管护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

  (四)运营好农村公路

  1.完善农村客运基础设施。拓展现有农村客运站服务功能,发展集农村公路养护、农村客运、农村物流、农村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农村客运综合服务站。到2022年底,完成全县农村客运综合服务站改造任务。进一步改善农村客运候车环境,加快推进农村客运候车亭建管养良好运行,到2022年底全面完成181个农村客运候车亭建设。(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

  2.大力推广农村客运安全保障技术。对按规定安装车载卫星定位装置、视频监控系统和胎压监测等主动预警技术装备的农村客运车辆安装率达到100%。到2022年确保农村客运车辆卫星定位及视频监控装置安装率和使用率保持100%,农村客运安全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3.加快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优化城乡客运发展模式,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公交线路向镇村延伸,积极发展“镇村公交”,完善城乡客运服务网络。科学评价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力争到2022年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5A级。(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

  4.加快农村物流发展。发挥典型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培育一批骨干农村物流企业,到2022年培育重点企业2 家。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邮政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供销合作社)

  5.提升邮政运输服务质量。积极营造政策保障环境,依法开展监督管理,指导各级邮政企业认真履行普遍服务义务,确保全省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质量稳中有升;指导快递企业加强农村末端网点建设,提高快递末端服务水平,在村村通邮的基础上加大通邮覆盖率实现屯组通邮。(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邮政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部署。县政府建立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相应的会议机制。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确保任务落实、责任落实、资金落实。县委编办、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供销合作社、工信局、扶贫办、邮政管理局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委编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供销合作社、县农业农村局、县邮政管理局)

  (二)建立完善资金保障体系。财政部门要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和管养资金专款专用,日常管养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农村公路资金,建设和维修改造资金要严格计划和预算管理,县交通运输局和财政局要强化统筹协调,督促各地落实。统筹利用各类涉农资金,优先向农村公路建设倾斜。制定出台优惠政策,统筹解决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所需砂、石、土料场、生活用地、取水和供电等问题。县财政局、审计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路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县财政局要会同交通运输局、审计局等部门每年组织1次农村公路资金使用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确保资金到位及时、使用规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

  (三)深入开展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和“经验突出、可推广、可复制”的原则,每年推举示范乡镇,全面营造“比学赶超”氛围。及时通报各地区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通过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培育建立以乡镇为单位、可复制推广的农村公路管养模式,推动全县“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深入开展。各乡镇也要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村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管理局)

  (四)强化监督考评。以建设进度、资金保障、质量安全、长效机制为重点,开展督导考评工作。督考办要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加强对乡的绩效考核,实行奖优罚劣。(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督考办、县交通运输局)

  (五)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开展农村公路管养现状和需求调查活动,发动千家万户评价农村公路,推进人民满意农村公路建设。围绕“四好农村路”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建设“四好农村路”思想指引下,农村公路建设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和服务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所发挥的重要作用,突出先进人物、典型事例、成功的经验宣传,扩大宣传效果,营造全社会关心“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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