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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关于召开《新宾县城公交车试运行票价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浏览:31467次'时间:2022年5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召开《关于制定新宾县城公交车试运行票价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5月25日9点

地点:新宾县政府二楼会议室

二、定价听证方案要点

公交车试运行票价定价为1.5元/人次。

三、与制定价格有关的成本监审办法和结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8号令)等文件规定,按照定价成本应当遵循的“合法性”“相关性”和“合理性”原则,对新宾满族自治县顺风客运公交有限公司公交车运营成本进行调研。由于新宾县顺风客运有限公司的新能源纯电动空调公交车尚未正式投入运营,本次成本调研以企业提交的投入成本和预估年运营成本为依据。

企业申报成本包括雨棚设备采购、围墙大门、充电桩监控、绿化及硬化、服务楼、10kv施工用电工程、公交车采购以及其他费用的成本支出,共计7,961,176.40元;企业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估算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费、能耗费、轮胎消耗费、房屋折旧费、车辆折旧费、保险费和其他费用的年运营成本,共计2,847,936.00元。依据县城原公交车载客量、新老公交线路覆盖面对比、县城居民出行方式转变(出租车、私家车、校车保有量增加)及邻县(清原县)公交车载客量等多方参考因素,年载客量由企业预估为55.19万人次。

根据企业申报的预估年运营成本2,847,936.00元,结合企业预估的年载客量55.19万人次进行核算,预计单位定价成本为5.16元/人次。

四、听证参加人和听证人、旁听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一)听证会参加人

消费者:岳颖、栾天、张明洋、陈立刚、刘兴福、王鹏飞、宋玥、张晓会、苏洪敏、王蔚蔚

经营者:毛振国、潘刚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马艳辉、尹继春

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王国斌、朱琳、吴芳、王东移、张志琨、关藴英、郭俊廷、潘乾

(二)听证人:王爽、王芳娜、崔晴晴、解晓缘

 

新宾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

202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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