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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关于新宾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秸秆打包”环节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公示
浏览:1786次'时间:2025年12月22日

我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秸秆打包”环节按照《辽宁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检查验收办法》及《新宾满族自治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已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秸秆打包环节经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补给小农户10元/亩、服务主体5元/亩;补给规模经营主体(种植面积100亩及以上)9元/亩、服务主体6元/亩,收储农户与小农户对补助资金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服务主体与收储户签订合同中体现了仅收取部分服务费用(有让利10元/亩的行为),可参考社会化服务“收”环节,补助资金全额补给服务主体。

经核查,苇子峪镇、榆树乡、北四平乡所涉及秸秆打包环节的12家主体有让利10元/亩的行为,因此确定补助标准为15元/亩。大四平镇涉及2个主体不存在让利行为,故补助资金按照方案确定的标准分开发放,即:服务主体补助标准5元/亩,收储农户补助标准10元/亩(详见名单)。

现将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秸秆打包”环节验收合格的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予以公示。本公示发布后,如发现上述主体有弄虚作行为,请于本公示发布后3日内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本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便于后续核查工作。

举报电话:024-55062580

    地址: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


新宾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及补助金额
(秸秆打包环节)
序号乡镇补贴对象名单补贴对象类别审核亩数补助标准补助金额
(亩)元/亩(元)
1苇子峪镇新宾满族自治县宏亮家庭农场服务主体5905.96 15.00 88589.40 
2专业户周禹服务主体778.00 15.00 11670.00 
3新宾满族自治县金成种养殖家庭农场服务主体6825.24 15.00 102378.60 
4新宾满族自治县军春畜牧养殖场服务主体2166.00 15.00 32490.00 
5新宾满族自治县福泰畜牧养殖场服务主体1390.00 15.00 20850.00 
6新宾满族自治县天华家庭农场服务主体1374.50 15.00 20617.50 
7新宾满族自治县聚拓家庭农场服务主体1717.00 15.00 25755.00 
8榆树乡新宾满族自治县榆树犇腾养殖场服务主体1350.55 15.00 20258.25 
9新宾满族自治县榆树朱龙秸杆加工厂服务主体1985.95 15.00 29789.25 
10新宾满族自治县榆树新兴家禽养殖场服务主体624.48 15.00 9367.20 
11新宾满族自治县通顺秸杆回收加工厂服务主体1222.50 15.00 18337.50 
12北四平乡新宾满族自治县宝仓畜牧厂服务主体3100.00 15.00 46500.00 
13大四平镇专业户王秀会服务主体3242.20 5.00 16211.00 
14专业户司远航服务主体1566.16 5.00 7830.80 
15贺延芬收储农户403.00 10.00 4030.00 
16孙艳德收储农户495.00 10.00 4950.00 
17王晓臣收储农户726.20 10.00 7262.00 
18修仁鲍收储农户1116.00 10.00 11160.00 
19李伟收储农户502.00 10.00 5020.00 
20曹林收储农户263.37 10.00 2633.70 
21高华山收储农户31.31 10.00 313.10 
22赵新收储农户248.80 10.00 2488.00 
23司远键收储农户337.94 10.00 3379.40 
24曲泷收储农户278.67 10.00 2786.70 
25司远峰收储农户406.07 10.00 4060.70 
合计



4987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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