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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新宾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理顺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
浏览:1680次'时间:2025年12月30日
2025年12月26日,新宾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在县政府会展中心一楼会议室召开了理顺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应到会21人(其中消费者10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人、专家学者2人、社会组织1人、经营者2人、政府部门3人、利益相关方1人),实际到会20人,到会人数超过三分之二,听证会合法有效。听证会后,县发改局已将听证报告和意见报县政府。在此次听证会的筹备和举行过程中,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认真履行了各项法定程序,听证会参加人的产生方式、产生过程公开、透明,绝大多数听证会参加人同意此次理顺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听证方案,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现发布关于理顺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听证会第3号公告: 一、关于理顺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意见 居民生活用气继续实行阶梯价格,第一阶梯每户每年用气量180立方米(含180立方米)以内,价格由4.60元/立方米调整为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每户每年用气量180-240立方米(含)部分,价格由5.5元/立方米调整为6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每户每年用气量超过240立方米部分,价格由6.9元/立方米调整为7.5元/立方米。 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和县总工会在档困难职工家庭用气价格不调整,一阶梯仍执行4.10元/立方米,超过第一阶梯部分按阶梯价格执行。 幼儿园(所)、学校、养老服务机构用气价格执行居民价格。 非居民用气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燃气经营企业可根据成本、市场供求等情况与用户协商确定。 二、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和建议及采纳情况 1.关于降低燃气成本方面的意见 对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企业要不断降低燃气成本的意见,建议企业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水平,扩大管网覆盖区域,提升燃气气化率,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2.关于提高燃气质量和服务的意见 对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提高燃气质量的建议,建议燃气企业要加强管理,完善纳费网络,提高人员素质,提升燃气质量和服务水平。 3.关于加大保障燃气安全的投入,加大燃气安全的检查力度的意见 对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加大保障燃气安全的投入的建议,建议燃气企业要加大对安全保障的经费投入,关注关键部件的日常维护,增加安检频次,保障居民用气的安全稳定。 4.建议加强扩大宣传工作的意见 对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加强宣传的建议,建议燃气企业扩大燃气使用安全宣传,通过多渠道普及安全用气知识。
新宾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