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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加强宣传做好高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
浏览:14847次'时间:2022年4月2日

入春以来,气温回升快、降雨较少,森林火险等级普遍较高,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县政府发布关于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告,决定将3月29日至5月31日定为我县森林禁火期,林区内严禁一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随着天气转暖,春耕生产全面展开。清明、“五一”假期临近,农事、祭祀、民俗、旅游等用火将显著增多,进一步增加了火灾隐患。


在森林禁火期内,通告要求凡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野炊、烤火取暖、玩火;严禁烧山狩猎(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秸秆、稻草、果园草);严禁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在监护人有效监护下进入禁火区域;严禁其他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县政府和防灭火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大巡山护林力度和监测密度,对重点地段和主要路口要固定专人设防布控,凡进入林区从事生产经营、旅游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管理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防灭火指挥部统一指挥,一旦发生火情,要迅速响应、全力扑救。


进入禁火区域的车辆和人员应当自觉接受森林防火检查站登记检查,对拒不执行通告或造成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防灭火指挥部要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遇有火情及时报告,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森林火情报警电话:12119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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