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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信息年度公开报告
新宾满族自治县物价局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浏览:7091次'时间:2015年3月10日

 

2014年,新宾县物价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正确指导下,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办的相关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新宾县物价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处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要抓,具体人员细分工”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局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六项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规范制度建设,提高公开质量。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依据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经过讨论研究,制定了《新宾县物价局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和查阅政府信息所需的各类表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涉及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归档。同时,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主要建立情况有如下:

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主要是根据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局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审批程序;确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时限要求。

二是建立政府信息网上报送制度。根据县政府有关要求,要定期报送相关信息,并且由固定人员定期进行汇总。

三是建立政府信息监督体制。开通了12358全国价格举报系统,严格执行签入签出制度,保证各项信息及时、准确传达给群众,广泛收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认清工作不足,着眼更大成绩。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业务性和时效性很强的工作,我局在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丰富和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人民群众关心的价格审批、公共服务设施等收费信息需要进一步公开。

2.需要加强自身信息公开工作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与联系,确保信息公开和更新及时,更好地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3.受人员编制所限,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为兼职人员,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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