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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在辽宁
省《整改方案》第一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来源:部门报送浏览:34407次'时间:2020年5月29日

省《整改方案》第一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一:思想认识不到位。2013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工作时指出,“一定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顺应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正确处理好推动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但辽宁省没有及时组织学习研究,认识领会不深刻,贯彻落实不到位。有的干部谈及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全省PM10浓度不降反升,就强调是2013年基数存在问题;谈及辽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恶化,就强调干旱少雨等自然因素,从主观上找原因、从工作上找差距不够。

二、整改目标

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压实,推动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实处。

三、整改措施

(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用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引领辽宁振兴发展,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市委、市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及时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及时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点任务落实。省政府在定期经济形势分析中,将环境质量变化情况作为重要依据,提出与环境质量改善趋势相一致的有效措施。

(三)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列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四)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内容,加大考核权重,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在党政领导干部绩效综合考核中所占分值,强化指标约束,督促各级党委和政府树立正确政绩观。加大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力度,实行严格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五)进一步明确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政府对环境监管负领导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

(二)县委中心组深入开展绿色发展理念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环保法律法规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任务,不断提升环境保护意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走绿色发展之路。县委常委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17年以来至今共召开19次县委常委会、4次县长专题会、16次政府常务会,形成了听取生态环保工作汇报、研究生态环保突出问题、制定生态环保重要举措的常态机制。

(三)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列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县委中心组开展有关生态环境知识的专题学习考试。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四)将党员干部学习新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纳入对乡镇绩效考核内容,生态环境部门直接参与绩效考核,增加考核权重。在开展农村垃圾分类、秸秆禁烧等工作时,形成了完善的考核制度,县督察组监督,奖惩分明,直接与乡镇绩效考核挂钩。

(五)编制相关大气、水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推进“青山工程”、“农村环保工程”深入实施。制定方案时明确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政府对环境监管负领导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使我县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

基本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4日

受理部门:抚顺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58289609

邮寄地址:抚顺市新华大街28号抚顺市生态环境局

 

 

 

新宾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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