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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在辽宁
省《整改方案》第二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来源:部门报送浏览:34474次'时间:2020年5月29日

省《整改方案》第二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二:2013年、2014年省委常委会连续两年没有研究环境保护工作议题。2015年5月以来,省委、省政府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认识不断提高,但由于种种原因,在生态环境保护实际工作上投入精力有限,统筹协调不够,抓工作落实的力度不大。

二、整改目标

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切实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三、整改措施

(一)全市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向党中央对标看齐,用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论断新思想引导全省党员干部提升生态文明素质,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投身美丽辽宁建设。

(二)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2017年年底前,市县党委和政府要明确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建立督办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形成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三)健全问责机制,建立责任体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辽宁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责任追究。

、整改结果

(一)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定了《新宾满族自治县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把生态文明建设全方位融入到我县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各个方面。     

(二)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将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工作纳入对乡镇绩效考核,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压实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责任。开展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指导重点工作活动,推动巡河活动、秸秆禁烧、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切实解决发现的问题。

(三)狠抓工作落实。实行“双随机”抽查制度,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方式,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环保管理、农村环境整治、农村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秸杆禁烧等指标权重,引导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推动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基本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4日

受理部门:抚顺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58289609

邮寄地址:抚顺市新华大街28号抚顺市生态环境局

 

 

 

新宾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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