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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宾满族自治县教育系统所属学校赴沈阳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文件号:    成文日期:2022-8-3 9:07:06
文件正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规定,新宾满族自治县教育系统所属学校决定赴沈阳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1年离校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22年新宾满族自治县教育系统所属学校赴沈阳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附件1);

(六)报考新宾满族自治县直属学校岗位(地理、体育、音乐、美术、心理教师除外)和乡镇学校语文、数学、英语岗位的考生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需为师范类毕业生;

(七)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6日(含)之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6日(含)之后出生)。

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面试、考察、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公示,并于2022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应聘者相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沈阳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jy.synu.edu.cn/)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6日-8月15日

2.报名方式: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按如下编号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代码和姓名)发送至邮箱:xbjyjxz@163.com进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时间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发送至其他邮箱或逾期发送邮件,视为报名无效。

应聘材料内容包括:

(1)《2022年新宾满族自治县教育系统所属学校赴沈阳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扫描件(附件2,考生自行打印并在“诚信承诺”一栏签名);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2021届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扫描件(2022届毕业生通过考试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合格证明扫描件,8月底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

(5)2021届毕业生提供《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

(6)个人简历(500字以内简述个人经历);

(7)荣誉证书扫描件。

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需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并认真填写报考信息,保证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考生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工具不畅所致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将组织招聘学校,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四)面试

本次招聘按照岗位计划1:3的比例,根据考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及时通知,参加面试人员以接到县教育局通知为准。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电话告知。被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于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等应聘材料原件,按照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在县教育局领导下,组成面试考核组,面试采取试讲与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试讲教材见《2022年新宾满族自治县教育系统所属学校赴沈阳师范大学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用书目录》(附件3)。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按照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被确定的拟签约人选(以接到县教育局通知为准)需携带就业协议、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报考资格。复核通过后由用人单位对拟签约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县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签约实行双向选择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签约,如双方无意签约,核准后及时通知下一名考生签约;乡镇学校按面试成绩选岗、双向选择签约(如前一名考生放弃选岗则按成绩依次递补选岗,并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选岗的应聘者说明情况)。双方达成一致后,完成签约,并报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签约时间及地点在面试结束后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员。

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沈阳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问题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报名、面试、考核、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2.考生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工具不畅所致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3.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也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4.本次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5.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4)。


五、疫情防控

招聘工作时间及面试地点可能会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做出适当调整。如有更改,县教育局通过考生报名时留下的通讯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确保通讯工具畅通。

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实施,考生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履行个人责任,如实报告健康信息,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新宾满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为方便应聘者报考,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政策咨询、监督举报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24-55080179(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24-5508015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2022年新宾满族自治县教育系统所属学校赴沈阳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

2.2022年新宾满族自治县教育系统所属学校赴沈阳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3.2022年新宾满族自治县教育系统所属学校赴沈阳师范大学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面试用书目录

4.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5.学校简介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宾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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