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承办单
分类
编号
59
联系电话
代表
姓名
初志伟
承办
单位
交通局
办结时限
7月30日
主
要
内
容
关于新宾镇蓝旗村至下坎龙设线修河堤油路的建议
办
公
室
意
见
请县委常委、副县长张勇阅示
2018年1月26日
领
导
批
示
一
二
对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59号建议的答复
初志伟代表:
您提出关于新宾镇蓝旗村至下坎龙设线修河提油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段路既不是乡路也不是村道,而是田间作业道。但乡镇村将该段路路基改造完成,且防护工程修建完成。验收后交通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补贴,修建路面。
承办单位: 新宾县交通局
承办负责人: (签字)
二0一八年五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