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度“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2532次'时间:2021年11月12日
中共新宾满族自治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新委教发 [2021] 3号
关于印发《2021年度“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县各学校: 现将《2021年度“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新宾满族自治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1年3月18日
2021年度“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年”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师德师风建设,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 2021年度“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年”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和“政治要强,情怀要深,思维要新,视野要广,自律要严,人格要正”的新要 求,深化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进一步弘扬高尚师德、优良师风,全面提高我县广大教师整体素质,为强化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而贡献力量。 二、总体目标 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尊师重教良好氛围,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践行“四个相统一”。通过开展系列活动,使教师队伍的政治素质进一步强化,职业道德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良好形象进一步树立,师德为先的体制进一步完善,引导广大教师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严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静心教书,潜心育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具体措施 1.开展师德规范学习活动。(时间:全年) 各学校(幼儿园)要把师德规范学习与教师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紧密结合,坚持每次学习活动必有师德建设内容。学习内容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教师工作的重要论述,尤其是关于“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和“六要”的重要讲话,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 年新修订)《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文件和法律法规作为基本内容。通过广泛的学习活动,进一步树立以德治教的道德意识,引导全体教师把工作重心落实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上,形成注重师德师风养成的浓厚氛围。 2.开展公开承诺践诺活动(时间:3 月、9 月) 各学校(幼儿园)要在每学期期初组织本单位全体教师开展教师职业道德公开承诺践诺活动,签署《教师职业道德公开承诺书》,在教师节期间组织全体教师宣誓,明确师德要求( 参考模版见附件)。确保公开承诺不漏一人,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信守师德规范,履行师德承诺,不做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事情,坚持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是最大的师德,不断强化教师师德意识,建立对教师在教书育人全过程努力践行承诺的评价和提醒。 3.开展讲述师德故事活动(时间:3 月—10 月 主办单位:县教师进修学校) 开展“我的教育故事”征文比赛和师德报告活动,以争当“四有”老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我敬业我奋斗我奉献我快乐”为主题,讲述一线教师平凡而又闪光故事。 4.开展知识测试活动。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及职业行为准则应知应会测试活动。(时间:3 月—10 月 主办单位:县教师进修学校) 5.开展师德监督管理活动(时间:全年) 各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为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检查本单位教师的师德表现情况,坚持抓小抓早,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并将师德表现作为对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评优树模、绩效奖励的基本依据和重要参考。各学校(幼儿园)要设立并公布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投诉电话和投诉意见箱,通过设立公开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开展家长调查问卷等方式,拓宽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学校管理监督、学生家长监督、社会群众监督、上级部门监督的多方位监管体系。各学校(幼儿园)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师德师风自查活动,县教育局将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各学校(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学校(幼儿园)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违反师德规定的教师,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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