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新宾满族自治县 “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浏览:11147次'时间:2023年11月7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决策部署,按照《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相关要求,新宾统计局将于2023年10月至11月底对相关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按照辽宁省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要求,全县共随机抽取6家企业。 (二)统筹兼顾相关专业。实现专业全覆盖,主要包括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劳动工资、能源等专业。 (三)严格执法检查流程。统计执法检查,不同于一般的工作调研、工作检查,是统计机构依法依规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是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行政抗法行为。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原则,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执法检查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制作各环节执法文书,依法履行检查通知,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各环节程序。 (四)网上公示 在政府政务网站上公示《新宾满族自治县统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新宾满族自治县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新宾满族自治县统计执法证持有人员信息》等内容,公开统计违法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严格实施统计执法检查程序和流程。 二、工作流程 (一)召开执法检查准备会。规范执法人员工作流程、准备执法检查文书及在执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 (二)现场核查。对抽取对象进行现场核查、问询、取证、形成文字笔录,获得相关数据资料。一是查看企业经营现场。通过查看经营现场,了解经营情况。二是查询相关资料。查询包括单位公章、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建设项目的立项文件和入库资料,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图纸,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验收记录,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台账,统计报表,其它所需资料等。三是就需要核查的情况询问统计负责人和填表人、为企业提供数据的工程技术(施工)人员、主管项目核算的财务人员以及档案管理人员等。四是查看入退库企业(项目)有关数据资料。核实入退库企业单位(项目)是否达到相应标准、数据报送真实性等。五是按照相关的操作程序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 (三)及时立卷归档。严格按照《统计法》《辽宁省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辽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标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日常执法需要,形成执法检查卷宗。 (四)形成检查报告和处分处理建议。检查结束后,对有关材料进行整理归纳,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如经过调查核实,发现存在统计违纪违法问题,依据《办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精心组织,抓好工作部署,制定检查方案,细化任务分解,明确工作进度,确保实现预期成效。 (二)做好统筹协调。对已分配的任务数量务必保质保量完成,对完不成任务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业务沟通。县(区)级统计局要加强与市统计局日常沟通联系,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告。
附件:相关专业执法检查重点指标
新宾满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3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