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再次上调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 人均增加40元
浏览:5742次'时间:2016年4月11日
      从市卫计委获悉,近期我市将再次上调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人均补助将从原来的380元提高到420元。同时将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从原来的70%提高到80%,还将0-7周岁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纳入新农合统筹支付范围试点。
  按照我省新农合新政策相关要求,我市各级政府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将增加40元,达到420元。这是在去年新农合政府补助380元的基础上又一次上调。此外,今年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不低于150元,对农村贫困居民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按政策规定给予补贴。
  今年我市将对农村优抚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五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贫困居民患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重大疾病,在限额内的医疗费用,新农合报销比例从70%提高到80%。同时,市民政部门按医疗救助政策对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医疗费用给予医疗救助;对经新农合支付和医疗救助后,个人及其家庭负担仍然过重的,将其信息提供给慈善组织寻求帮助;贫困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调至上一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贫困居民经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自负费用,民政部门按政策及时给予救助等。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我省启动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省肿瘤医院开展门诊放化疗纳入新农合统筹支付范围试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开展门诊放疗纳入新农合统筹支付范围试点;将0-7周岁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纳入新农合统筹支付范围试点。这就意味着今后我市新农合0-7岁患儿可到试点医院进行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而不必担心费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