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
浏览:6498次'时间:2017年10月16日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

 

1、危房改造城建局牵头,扶贫办与乡镇政府配合

政策文件:《抚顺市脱贫攻坚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抚脱贫发﹝2016﹞11号

扶持内容:县扶贫办负责对贫困户身份认定工作,县城建局负责对贫困户拟进行危房改造房屋级别进行鉴定。采取C级危房加固维修和D级危房翻建方式、购置闲置房等方式,确保贫困群众住有所居,住的安全。

补助标准为:C级5000元/户;D级30000/户。

2、教育扶贫(扶贫办与教育局联合)

政策文件:《抚顺市教育精准扶贫攻坚实施方案》抚脱贫发﹝2016﹞7号

扶持内容:县扶贫办负责提供适龄人员名单,教育局负责核实在校生就读状况。本地学籍贫困在校生均享受教育扶贫政策。

补助标准为:学前教育1200元/人年;小学阶段1000 元/人年;初中阶段1250元/人年;对就读高中阶段,一律免收学杂费,并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3、医疗扶贫

1).新农合(扶贫办与民政局联合)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全额给予资助,180元/人年。

2).补充保险(扶贫办出资)

a.2016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14日: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和30种大病医疗扶贫无忧保险,50元/人年。

b.2017年5月27日至2018年5月26日: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救助及医疗救助保险,88元/人年。

3).在县级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就医,核磁、CT、手术费、床位费和40项临床检验项目减收20%。

4、金融扶贫(扶贫办)

与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签订了金融扶贫合作协议,注入金融扶贫风险补偿基金300万元,可撬动银行资金300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都能享受到3年以内,5万元以下,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贴息的脱贫攻坚信用贷款,发展增收致富项目。

5、互助金(扶贫办)

政策文件:《抚顺市扶贫互助周转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抚脱贫发﹝2016﹞2号

建档立卡贫困户可到乡镇互助社申请借用1-2万元互助金用于发展种养业,贫困户享受免入社资金、免收使用费的精准扶贫政策,鼓励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养殖业。

6、光伏扶贫(扶贫办)

政策文件:《关于支持贫困户借用扶贫互助周转资金发展光伏扶贫项目的意见》抚脱贫办﹝2016﹞7号

安装3KW 分布式光伏设备总投资2.34万元,贫困户可到所在乡镇扶贫办申请无偿借用互助金1.6万元,8年等额还清。其余7400元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贴,贫困户安装光伏发电系统运行后每年收益约3200元。

 

 

 

新宾满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