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关于保障乡镇村小生均办学经费的建议》(39号)答复
浏览:4797次'时间:2018年8月22日
2018年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承办单
对县九届政协一次会议 第39号建议的答复 衣林东代表: 您提出关于保障乡镇村小生均办学经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还有村小10所,即:永陵镇永兴小学、榆树乡都督小学、榆树乡边外小学、大四平镇马架子小学、大四平镇草盆小学、上夹河镇马尔墩小学、木奇镇希望小学、木奇镇上堡小学、木奇镇下湾子小学、新宾镇尹家小学,其最大学额为马架子小学122人,最小学额为尹家小学9人。每校按生均经费850元/人计算,最多的为10.37万元,最少的只有0.765万元,学校的各种费用全部都在此经费中支出,捉襟见肘、入不敷出,十分困难。 针对您所提到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不足100人的村小经费可以按100人拨付,已积极与县财政局进行联系沟通,争取落实资金,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 承办单位: (公章) 承办负责人: (签字) 二0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