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关于规范我县境内交通标线和信号灯设置的建议》(56号)答复
浏览:4149次'时间:2018年8月22日
2018年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承办单
县九届政协一次会议《关于规范我县境内交通标线和信号灯设置提出的建议》(56号)答复 孙海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县境内交通标线和信号灯设置提出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的关心与关注! 打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是交警大队责无旁贷的责任和义务,因某些驾驶人不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不按规定避让行人,有发生交通事故的隐患。为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我们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治理措施: 新宾满族自治县交通标线和信号灯符合国家标准。根据防止出现不合理不科学不规范现象,我交警大队与路政、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讨论方案,保障新宾镇内道路良好、畅通。 总之,我们交警大队会通过加强管理,打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的关心与支持。 承办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承办负责人;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