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关于规范我县境内交通标线和信号灯设置的建议》(56号)答复
浏览:4149次'时间:2018年8月22日

2018年县政协次会议委员提案承办单

分类

 

编号

56

联系电话

 

委员

姓名

孙海涛

承办

单位

交通局

办结时限

730

 

 

关于规范我县境内交通标线和信号灯设置的建议

 

请县委常委、副县长张勇阅示

                                     201821

 

 

 

 

 

县九届政协一次会议《关于规范我县境内交通标线和信号灯设置提出的建议》(56号)答复

孙海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县境内交通标线和信号灯设置提出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的关心与关注!

打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是交警大队责无旁贷的责任和义务,因某些驾驶人不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不按规定避让行人,有发生交通事故的隐患。为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我们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治理措施:

新宾满族自治县交通标线和信号灯符合国家标准。根据防止出现不合理不科学不规范现象,我交警大队与路政、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讨论方案,保障新宾镇内道路良好、畅通。

总之,我们交警大队会通过加强管理,打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的关心与支持。

 

 

承办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承办负责人;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