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建议》(67号)答复
浏览:3382次'时间:2018年8月22日

2018年县政协次会议委员提案承办单

分类

 

编号

67

联系电话

 

委员

姓名

赵晶晶

承办

单位

农发局

办结时限

730

 

 

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建议

 

请副县长谷凤威阅示

                                     201821

 

 

 

 

 

对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

67号提案的答复

 

赵晶晶委员:

您在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建议》,提出了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诸多弊端,提出了加强培训、完善制度、提高财会人员工资待遇等合理化建议。您的提案切合实际、为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目前,我县在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在20177月印发了《新宾满族自治县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新农发[2017]9号),在《意见》提出了:健全监督组织、提高“三资”代理中心服务水平、实行民主监督、加强经营管理部门力量等意见。二是在八月份对我县部分乡镇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抽查,对检查中个别乡镇发现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内点名进行了填报。三是在

九月份,县农发局举办了一期全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培训班,聘请专家授课,进一步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我局在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党的事业要求,相差尚远,愿我们共同努力,使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更上一层楼。

 

承办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农村经济发展局

单位负责人:

 

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