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关于在乡镇开展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的建议》(86号)答复
浏览:3140次'时间:2018年8月22日
2018年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承办单
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关于在乡镇开展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的提案》 (086号)答复 黄殿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乡镇开展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镇垃圾治理工作的关心。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在乡镇开展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提案,我县采取了如下措施: 2018年,为取得与垃圾开战的全面胜利,在巩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的成果上,实现城镇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我县以永陵镇为试点,制定了《永陵镇城镇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探索全县城镇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模式。为推进城镇垃圾工作试点建设,县垃圾分类利用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现场办公会议,督促协调各部门,争取项目资金300万元,推进工作进程。目前,永陵镇大力开展宣传引导,不断提高机关干部和镇区群众的知晓率和良好生活习惯意识;清理整治了农贸市场、主要街道乱堆乱放、乱停乱占等现象;完成了垃圾分类处理厂选址、垃圾处理设备的筛选以及道路、亮化、绿化的前期工程,待项目资金到位后,开工建设。计划2018年年底,永陵镇镇区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处理体系基本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基本形成。 承办单位(盖章):新宾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承办负责人(签字): 二〇一八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