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关于对“岗山石林”进行开发的建议》(106号)答复
浏览:3397次'时间:2018年8月22日
2018年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承办单
对县九届政协一次会议《关于对“岗山石林”进行开发的建议》(106号)答复 杨玉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岗山石林”进行开发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新宾县旅游产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 再次对您的提案所涉及岗山石林开发建议所做的认真准备及严谨的态度表示敬意。岗山素有“辽宁屋脊”之美誉,其开发旅游项目资源丰富。我局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局长亲自部署并指导回复内容,现将回复意见呈报: 1、 高度重视“岗山石林”项目可研性研究 局班子将于近期成立工作调研小组对岗山石林项目现场调研,认真听取当地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意见,对岗山石林现存状态及未来发展趋势作研究分析,并制定出可研发利用项目实施意见,报请县政府决议。 2、 确认项目归属单位及发展方向 岗山森林公园目前由岗山硒谷投资有限工资承载运营,岗山石林地界范围是否在森林公园所管辖区域需要进一步明确。如必要我局将提请县政府同相关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届时将邀请杨玉良委员共同协商该项目发展方向。 3、 明确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充分挖掘现有资源 岗山森林公园负氧离子含量丰富,自然景色优美,现已初具发展规模,在不破坏生态环境范围基础上可以辐射周边地区发展休闲农业领域。天然森林、宜居住所、绿色食材也可以成为休闲观光农业领域的卖点。对此,我局将以“凤来雁归”工程为契机,做好包装策划,加大力度在不违反森林法、环保红线等法律法规基础上,争取将本项目推向市场,争取成为我县下一步乡村生态旅游发展的一个新亮点。 再次感谢您对旅游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新宾县旅游局 承办负责人:贺明明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