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关于村路和村河治理的建议》(121号)答复
浏览:4003次'时间:2018年8月22日
2018年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承办单
分类 编号 121 联系电话 委员 姓名 赵运娣 承办 单位 水务局 办结时限 7月30日 主 要 内 容 关于村路和村河治理的建议 办 公 室 意 见 请副县长谷凤威阅示 2018年2月1日 领 导 批 示 一 领 导 批 示 二 水务局对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关于村路和村河治理的第121号提案的答 复 赵运娣委员: 您提出关于村路和村河治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均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或大江大河治理项目,治理对象为200平方公里以上的大中型河流,资金来源均为中央及省补助资金,其中就包括2017年的刘家河治理工程与2018年即将实施的太子河防洪治理工程,其中太子河治理就包括甸边子村的护村堤。200平方公里以下的小河没有专项资金投入,而且由于河维费的停止征收,导致县本级财政资金困难,也无资金投入,目前有很多保护村屯的险工险段都没有资金解决防护问题,因此县水务部门无资金解决北崴子屯的穿村河治理。 村路不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范畴之内,请找其他部门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