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清查大伙房水源保护区“黑名单”,防止有污染反弹
浏览:3641次'时间:2016年10月12日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环境监察局《关于开展辽宁省大伙房水源保护区重点污染源环境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改善提高居民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结合我县水源保护区实际,在巩固2015年首批大伙房水源保护区“黑名单”清查及整改基础上,通过此次“回头看”后督查,防止有污染反弹。
    2015年我县有5家单位被列入大伙房水源保护区“黑名单”,其中有4家养殖场和永陵镇定点屠宰场。我县环保局依据违法事实向上述企业下达整改要求和行政处罚决定,督促企业尽快进行整改。目前,永陵镇定点屠宰场与上夹河兴烨养殖场已经完成整改工作,并已解除“黑名单”。另3家养殖场同意进行搬迁,待补偿款到位后将进行搬迁工作。以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还将继续加强对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监察和管理,为保障饮用水安全尽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