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143次'时间:2024年1月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政务公开办指导下,以建设服务型政府、“阳光政府”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努力深化公开内容,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规范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进一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前一一进行保密审查。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涵盖政府机构概况、政府决策、法律公文、工作信息、人事信息、公共服务和办事指南等。重点突出了招生入学、三公经费预决算、教育重点项目相关信息的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精神和任务要求,教育局在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机制建设、提升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全面落实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够”:一是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围绕贯彻《条例》,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通过制订公开基本目录推进了公开内容的细化,但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在各领域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2024年,教育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通知等的精神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县政府有关年度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机制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载体,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是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推进权责清单、市精准扶贫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是大力推进公开信息化建设。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整合信息公开平台资源,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

  是着力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推动将信息公开列入培训科目,制定培训计划,分层组织实施,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