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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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保障信息的安全发布和做好门户网站维护管理工作,我局确定了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工作分管领导,责任股室为局办公室。同时,我局严格履行职责,每月定期检查栏目更新情况,加大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力度,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及时,不出现空白栏目、错链、死链,切实做好仁和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内容保障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政务服务。

(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安全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和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把关审核发布内容,进一步完善审核、报送、发布程序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应急预案,加强对账号密码的安全管理,有力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内容的合法、准确、及时。

(三)准时报送,保质保量

按照县政府办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信息保密及报送制度,各股室明确分工,每月及时报送相关政务信息到局办汇总,再由局办在政务网站进行主动公开公示。同时,高度重视网站的更新工作,将重点工作、政策解读和日常工作动态等及时进行了公开公示,全年共计发布公开公示信息 50条。

(四)举一反三,强化问题整改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安排专人立即对之前发布的信息进行了详细自查自纠,发现存在错字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未发现错链、死链、暗链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举一反三,认真加强信息内容和文字审核审查,确保不出现类似错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0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6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00

2

1

000

1

2

00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需进一步提升,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有待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我局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统筹,及时将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除按照要求需要公布的信息之外,其他工作日常动态也应全力收集予以发布;三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为自己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四是注意借鉴其他部门的好做法,收集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社会公众服好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自然资源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2023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深入推进林长制工作。构建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经费、严格考核问责、加强宣传引导等五项保障措施体系;夯实了全县推进林长制的组织基础落实林长制属地责任,保护发展森林资源。2023年完成造林4.98万亩,完成抚育1.28万亩;实施松材线虫病防治35.4万亩次,除治疫木5.1万株,实现南杂木镇疫点无疫情。完成国家储备林项目可研和建设方案编制,拟融资10亿元。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投资44万元,完成野生动物临时救助站建设,安装野生动物监控设备50余台(处)。采取狠抓森防基础工作周密部署火灾防控持续加大森防宣传教育力度等措施,实现全年零火灾。二是推进省级绿色矿山创建工作。2023年我县辽宁润土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泥炭矿)被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创建任务。截至目前,润土泥炭矿累计投资110万元开展绿色矿山建设。2023年9月中旬,润土泥炭矿已顺利通过绿色矿山建设省级评审验收。三是做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2023年度继续实施2022年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总投资为6797万元。

(三)政务公开创新举措及取得的实际效果情况。自然资源局围绕“5.15政务公开日”积极开展各项宣传活动,通过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使基层民主建设得到加强,让人民群众及时监督政府,提高行政机关的领导水平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