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奇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1476次'时间:2024年1月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过去的一年里,木奇镇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进步。本报告旨在回顾并总结我们在政务公开方面的主要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的改进方向。政务公开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群众监督、促进政府廉洁从政的重要途径,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主要任务及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1.政策法规公开:我镇积极公开了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包括土地管理、财政税收、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政策文件,方便群众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 2.财政预决算公开:按照上级要求,我镇及时公开了乡镇财政预决算报告,详细列明了财政收入、支出及预算执行情况,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 3.行政审批服务公开:我镇优化了行政审批流程,提高了审批效率。同时,公开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及办理结果,为群众提供了便捷的服务。 4.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我镇加大了公共服务信息的公开力度,包括教育、医疗、社保等领域的服务信息,满足了群众多样化需求。 5.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我镇及时公开了环境保护政策和环境质量状况及环境执法信息,增强了群众环保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镇在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我们认为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部分政务信息的公开存在滞后现象,未能及时满足群众需求;二是信息发布渠道不够多样;三是信息内容不够丰富。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今后我镇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把握信息时效性,及时发布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2.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载体,总结经验,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3.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注重群众需求内容的收集、梳理、汇总,并及时做好群众需求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木奇镇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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