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升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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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红升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紧密结合我乡工作实际,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023年,红升乡政府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指派专人负责,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知晓等《条例》中允许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条例》中不允许公开的政府信息绝不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同时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条。其中:“规范性文件”信息9条;“公告公示”信息78条;“工作动态”信息6条。全年累计接受群众咨询200余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70次;当面咨询接待63次。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红升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按照《条例》规定,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原因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公开的信息重点不够突出,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够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不断完善机制,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并做好日常政府信息的收集和统计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红升乡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