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027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2062次'时间:2019年10月28日

对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027号建议的答复


 

 

李长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大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整治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的建议,对强化餐饮业油烟污染排放治理,降低PM2.5污染物排放,改善城乡大气环境质量非常重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做如下答复:

一、政策、文件制定情况

2013年9月,国家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其中将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整治内容。要求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2019年5月22日,为推动油烟治理工作开展,在《抚顺市促进全方位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实施方案》通知中,也将强化餐饮业油烟污染排放治理工作列入方案中。要求重点整治餐饮企业油烟污染和扰民问题,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在禁止区域外的露天烧烤采取油烟净化措施并保持正常运行,将油烟通过专用烟道达标排放,防止对附近居民生活环境造成污染。以上文件为油烟治理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使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基本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依据《中共抚顺市委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县的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和露天烧烤整治工作由县综合执法局负责管理,县生态环境局配合。

二、开展污染治理工作情况

    油烟污染主要是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按照《抚顺市“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开始将有序开展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要求加强餐饮油烟治理,重点整治油烟污染扰民的餐饮企业,推进建成区餐饮企业、经营商户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按照方案要求,需划定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在禁止区域外的露天烧烤采取油烟净化措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油烟通过专用烟道达标排放,不得将油烟通过私挖地沟、下水管道等方式排放,防治对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污染。我县也将按照上述方案要求开始整治工作,但因餐饮企业涉及量大,工作任务重,整改工作不能一蹴而就,所以我局将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和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密切配合,由大到小、由点到面,有序开展该项工作。我局也将与住建局保持沟通,落实好《抚顺市“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中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工作。

                

 

 

承办单位: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新宾县分局

承办负责人: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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