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35号提案的答复
韩晓军委员:
您提出关于开通新宾镇西山桥至工商桥右岸河堤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根据您的建议,县政府多次召集相关部门例会研究,最后决定由县政府拆迁,由水利出资修建,资金列入下年度计划。感谢您的建议!
承办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水务局
承办负责人: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