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人大九届二次会议 第52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2122次'时间:2019年11月30日

对县人大九届二次会议

52号建议的答复

邓立伟代表:

您提出“关于建设东南公路马尔墩高架路段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马尔墩高架路段交通安全治理问题,我段与路政局、交通警察大队多次现场办公,也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防范设施,比如:

1、设立提示标志牌、减速带、彩色路面(公路段);

2、交通限速抓拍设施(交通队)。

而且交通提示警示标志从岭上1公里处就开始提示,距现场抓拍处100米仍有提示,还有多处弯道导向标志等。究其交通肇事主要原因就是车速过快,司机违法行车所致。

以上安全设施公路段已经从安全角度和专业治理角度把公路段所能及的措施实施到位,剩余的就是管理问题,请联系其他部门解决。

位:  (公章)

 

承办负责人:   (签字)

 

○一九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