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55号建议的答复
刘淑萍表:
您提出关于修建上夹河镇西韩加至三块石郭健森林公园北坡旅游区道路的建议收悉,
现答复如下: 该路为村道,修建黑色路面需村自行进行拆迁占,并完成路基改造任务,而该道路需征占大量林地和林木,且占用基本农田,难以实施。
请代表谅解。
承办单位:新宾县交通运输局
承办负责人:
二〇一九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