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64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2467次'时间:2019年11月30日

对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64号建议的答复

 

孔庆妍代表:

您提出关于改善南杂木镇医院医疗条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们对我县卫健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且能够提出宝贵建议。

南杂木中心卫生院是我县内较大的乡镇卫生院,业务收入及患者量在我县乡镇卫生院中名列前茅,今年南杂木镇中心卫生院已迁入新址,业务用房及就医环境得到改善。

近几年来,受社会大环境影响,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外流严重,一些高学历、高年资、高职称的医务人员纷纷外流,这种现象县级医院尤为严重,乡镇卫生院稍差。为了解决这一现状,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我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各医院实际情况制定人才引进条件,审核确认并公示后,统一组织考试、考核,合格者可安排到相应岗位空缺工作,纳入机构编制和岗位管理。

关于购置CTD的问题:CT属于大型医疗设备,国家制定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对大型医用设备按品目实行分级配置许可。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应当符合配置规划,并具有与之相适应的技术条件、使用能力、配套设施和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配置大型医用设备,须经省级以上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配置许可证,南杂木卫生院不在规划许可之内无法配置。今年我局已经通过向上争取为南杂木卫生院配置了DR,今后我局将继续积极向上争取更多医疗设备,以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求。

 

 

承办单位(章)

承办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