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在南杂木镇成立综合执法队的建议》第68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2534次'时间:2019年11月30日

对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在南杂木镇成立综合执法队的建议68号建议的答复

 

孔庆妍代表:

您提出关于在南杂木镇成立综合执法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在南杂木镇成立综合执法队的建议,我局已纳入工作日程,并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递交了《关于新宾满族自治县综合执法局派出乡镇执法中队的实施方案》,并获得了县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的通过,县编委已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6名(新编发{2016}10号)。现等县政府同意招收事业人员,即可进行运作,招聘执法人员,向乡镇派出执法中队,对镇城镇管理综合执法进行统一管理。

 

 

 

承办单位: 新宾满族自治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承办负责人:

                               

二零一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