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73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2566次'时间:2019年11月30日

对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73号建议的答复

吴国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制定农村学校教师编制保障配套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建议:“一、农村学校定岗招聘,用合同留人。以鼓励性支持政策和特殊优待政策,积极引导特岗教师长期从教,调整服务期限为6年。二、用待遇留人。用政治待遇作先导,用足够的经济待遇作保障,吸收新特岗教师,尤其对返乡的特岗教师应建立农村返乡特殊奖励与激励制度。三、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增加农村教师的培训和晋升机会。适当增加农村教师的培训经费,确保专款专用。设立乡村优秀教师奖,用于奖励在农村学校从教15年以上的优秀教师。”您的建议提的很好,县政府、教育局相当重视。

根据您所提建议,我局做以下答复:

一、农村学校定岗招聘,用合同留人,教育局将根据各乡村学校的实际编制和岗位,向县政府请示招聘特岗教师,近三年为我县乡村学校招聘了224名特岗教师,根据2018年特岗招聘公告规定:特岗教师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以下简称“服务期”)。在所聘任学校任教满5年后方可流动。”这样保证了特岗教师在5年内不能调转。我局将向上级教育部门提建议将服务期调整为6年。

二、用待遇留人,2018年特岗招聘公告中已给出了优惠

的政策:“特岗教师取消见习期、提前定职定级、特岗教师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工作地中小学教师标准执行、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两者不兼得。工作满两年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所申领的国家助学贷款由政府代为偿还;工作满四年、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学费由政府一次性返还。2019年省委、省政府又出台了对乡村教师的优惠政策:差别化补贴、乡村中级满十年不占岗位评聘副高级职务等政策。这些政策一定会激励和留住特岗教师,同时也会吸引城镇优秀教师到乡村任教。

三、我局将安排教师进修学校加大对教师的培训力度,增强现有教师能力,从而提高农村的教学质量。财政局每年会从各单位的生均公用经费中拨款2%到教师进修学校,做为培训费用,我局将提请财政局加大拨款比例,以保证培训经费充足。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已认定和发放了乡村从教30年和20年的荣誉证书,我县正筹备为各乡村学校发放乡村从教10年荣誉证书,以兹鼓励。

您所提的建议,将逐步得到解决。

承办单位:教育局人事股

承办负责人:  

                           0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