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77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3763次'时间:2019年11月30日
对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77号建议的答复
魏春风、王德智、王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村乱搭乱建拆除处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城乡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我县农村确实存在乱搭乱建现象,特别是沿城镇区公路两侧尤为突出,屡禁不止。我县作为生态功能区、“垃圾分类”试点县,应该建立完善的监管与治理体系。今年初已经完善了“七美新宾”工作方案,其中“村美”工作将对我县农村“乱搭乱建”进行有效监管。 一、县政府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定期下乡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乡镇政府有权利、有责任对辖区内的“乱搭乱建”行为依法进行监管、处理。 三、县政府正在探讨将综合行政执法延伸到乡镇。 感谢您对我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章)承办负责人: 二〇一九年五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