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63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7917次'时间:2020年12月11日

对县九届大三次会议

63号建议的答复

林晓明代表:

您提出关于建立全县公用品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为提升我县地域产品知名度,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公用品牌。新宾县土特产协会在2013成功申请了新宾林蛙 “新宾香菇两枚商标,成为抚顺市申请注册的首枚地理标志商标,并出台了我县林蛙和香菇经营者免费使用的优惠政策。2019年,新宾药材协会又申请了新宾人参地理标志商标,现已受理同时新宾县土特产协会正在筹备申请注册新宾山核桃地理标志商标,目的就是让我土特产品形成品牌效应,打造成为具有地方特色一张名片,为我县经济发展提升动力。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在今后商标申请上,我局将全力做好政策咨询和办理服务工作。同时,打造新宾公用品牌,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做好顶层设计,成立牵头部门,商标品牌踏踏实实落下去,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制定打造商标品牌可行实施方案,扩大宣传,提高经营者品牌意识,在商品做优做强上下功夫,增强自主发展能力,创造更大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