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解决木奇镇 东站村自来水工程改造问题 建议答复
浏览:1052次'时间:2023年2月17日

秦建国、孙佰江代表:

您提出关于解决木奇镇东站村自来水工程改造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人大提案中的描述,木奇镇东站村公路两侧自来水管道老化,冬季容易冻,更换管网时有地方需挖公路,县交通、水务部门之间沟通不协调,为此我村自来水改造工程无法施工,至今没有接通,设计有过道,但没有破路面的费用,公路部门不允许,致使工程搁浅。建议县交通及水务部门协商解决此事,尽快施工,解决百姓吃水问题。对此水务局领导非常重视,并立即组织相关股、室人员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并对您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由于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特殊性,在立项之初需要由受益单位(村集体)提前跟村民、公路等部门协调好更换管网线路的临时占地问题如遇到公路过道、村内油路、村民围墙等占地问题时,由受益单位无条件协调解决同时农村饮水工程设计没有拆迁占补偿资金。东站村农村饮水管道所挖公路属于国省干线,管理归属于辽宁省路政局新宾分局,通过与县交通部门沟通需要受益单位向省路政局新宾分局提交施工申请,待省路政局新宾分局批复后方可施工。

在此,对您提出的建议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承办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水务局

承办负责人:郭鹏    

承办负责人: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