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九届政协三次会议 第119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5209次'时间:2020年12月11日

对县九届政协三次会议

119号建议的答复

王春雷代表:

您提出关于解决农村大集存在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

把住市场准入关,检查核实市场开办者各项手续是否完备。明确市场开办者第一责任人的地位。

负责督促指导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的的各项制度。负责查处市场内无照经营行为、销售假冒伪劣已及对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负责市场主体及场内经营者统一登记注册工作。督促市场经营者持照、亮照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杜绝假冒伪劣现象发生,禁止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骗卖骗卖现象发生,市场内禁止出售国家规定不准出售的商品。

    应进一步改进的工作

第一、改善集市基础设施建设。应加大投入资金对集市内的相关设施进行改造和维护,提升功能建设,改善经营条件,消除安全隐患,如消防设施不全、电路老化、大棚破损严重等情况。

第二、提升集市内经营秩序。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加强管理,规范集市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使摊位合理布局,划行分类,有序经营。

第三、加大占道经营的清理力度。对集市外占道经营摊点进行取缔,退路进厅,使道路畅通,市容得到有效改善。

第四、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及时对集市内的垃圾进行清运,改善集市内的环境卫生,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干净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