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九届政协三次会议《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的管理,解决居民安居乐业的提案》第121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7859次'时间:2020年12月11日

对县九届政协次会议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的管理,解决居民安居乐业的提案121号建议的答复

 

井桂萍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老旧小区的管理,解决居民安居乐业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宾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是县政府职能部门,职责权限在新宾镇内,各乡镇违法建筑行为应由当地乡镇政府主导进行调查以及拆除,如乡镇政府执法部门不完善,可向新宾县政府申请,县政府指派执法大队帮助当地乡镇政府,完善案件调查取证,但执法主体是管辖区内乡镇政府。执法大队为了更好地推动违法建筑案件,派遣执法队员提前介入配合当地政府进行违法建筑治理,现已配合南杂木镇政府拆除违法建筑及私搭乱建51处,乱堆乱放200余处。执法大队将继续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南杂木镇违法建筑的查处及拆除,以及小区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