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九届政协四次会议 第06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1250次'时间:2021年12月27日

许秀斌委员:

您提出《关于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提出的《关于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的建议》很好!你建议中提出的农产品销售渠道问题是目前困扰我县农产品优质不优价的突出问题之一。

近几年我县大力开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多种经营,中药材、果品类种植面积不断扩大,产品逐年增多。截止目前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27.33万亩,每年采挖量1.67万吨。果树种植面积(耕地种植)0.78万亩,年产量0.86万吨。特色产品产量的不断提升,面对当前市场竞争如此激烈,如何让我们的产品在市场站稳脚跟,让生产者获得利益最大化,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开展标准化生产,打造农产品品牌

我县的中东部地区气候特点及土壤类型适合中药材种植,西南部地区适合水果种植。受气候特点影响,产品的品质及营养含量同其它地区相比有所不同,那么,我们除在保留产品特有的品质外,还要开展标准化生产,规范生产,制定相关生产技术规程,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提倡使用农家肥,杜绝禁用限制农药的使用,提升农产品的品质,规范包装。鼓励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打造农事主体的自己品牌产品,增加社会的影响力,拓宽销售渠道。

二、引导农民建立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是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原有的单打独斗生产和经营方式已不能适应当今的发展形式,所以,建议种植农户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对于具备承担风险能力的种植大户,申办家庭农场。种植面积较少的农户,应以多户联合,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统一销售,通过县乡两级纳入管理平台,达到信息共享。利用电台、网络销售、展会和乡村旅游等方式向外推界产品。

三、依托加工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对于既不能组建家庭农场,又不能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种植户,建议与大型的加工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实行定单农业,为企业提供农产品种植服务,由规范企业对其产品实施加工和销售,解决产品销售难的难题。

四、科技共建

县农业农村局与辽宁省农科院签定科技服务合作协议。种植农户应与县级主管部门保持联系,对有规模的生产主体由主管部门组织对接,科研机构提供技术服务,开展农产品深加工的研发工作,增加农产品附加值。

五、做好农产品上行销售

县公信局组织第三方开展农产品线上销售工作,开展县乡村三级网络销售人员和联络员培训,组建新宾农产品网络平台和物流链,让全县特色产品走出大山,利用网络直播和实体店展示相结合方式进行产品销售。

以上是我们如何保证农产品效益最大化所提出的相关措施,并逐条落实,让我们的农产品达到优质优价,实现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