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九届政协四次会议 第13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1132次'时间:2021年12月27日

代表:

您的《关于加强农资市场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对我县农资市场管理工作的关心,表示感谢!现就提出的四项建议答复如下:

一、“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体系”。

随着我县机构改革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县政府投资200万元建成了监管服务平台,全县监控点位120个。并同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了案件查办互通机制。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乡、村三级监管、执法体系已趋完善,有执法监管机构15个,执法监管人员147人,村级监管员181人,覆盖全县15个乡镇181个村。

二、“加强源头管理,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我县近年十分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理,尤其2017年我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来把整治和治理源头工作当作重中之重来抓,坚持市场准入制度,开展质量抽查监测工作,禁止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进入市场,同时要求经营者要对销售的农资产品登记备案,实行电子台账制度,有利于监管和质量追溯,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2008年县政府发布了《禁止销售和使用“限制使用农药”令》及相关文件,从发布日起县域内不设立“限制使用农药”经销点,同时撤消高毒农药专营点,经营者、农业生产者禁止销售或使用“限制使用农药”。这一决定开创了我县种植业农药使用历史新阶段,属省内首例,起到了标本兼治的作用,促进了农药结构性减量,有效改善和保护了我县农业生产环境和

饮用水水源地,为农产品质量和餐桌安全起到了保障性作用,有着深远的战略意义。

针对农资市场和农业投入品经营,我县每年都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治理行动,还会同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集中打击行动,每年都查处违法案件10余起,极大的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产品生产主体开展所用种子的种子审定、种子质量、生产许可证、种子转基因成份四查工作,通过明查暗访等手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障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另外,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已开放市场经济,已不存在农资专卖这一事实,否则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

三、“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县政府这些年十分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几经改革,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由经费不足或不固到现在资金充足稳定,足额到位,极大的保障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舆论宣传”

由于国家、县政府和部门的重视,我县每年都利用各种媒体、媒介、宣传条幅、牌匾、广告、培训班等形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投入资金都在十万元左右,内容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安全生产知识、科学种植、法律法规知识、公德教育、职业教育等等,有效推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您的提案很好,对我们工作的关心表示感谢。并恳请您在经营中发现违法违规现象勇于举报,我们表示热烈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