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届政协一次会议 第135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19823次'时间:2023年2月24日

刘莹代表:

您提出关于营造老年人快乐生活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新宾满族自治县老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新宾卫生健康局对您提出的建议,根据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推进老年友好社会建设,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示范性全国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发(2020)23号 )和 《关于开展 21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函 (2020)25号 )要求,省卫生健康委 (省 老龄办)决定在全省城乡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新宾卫生健康局结合文件精神,在全镇推行老年友好社区创建,给广大老年人提供优越良好的活动环境。2022年向市里申报新宾镇和平社区为老年友好社区创建单位。根据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敬老月”通知。弘扬中华民族孝老爱亲传统美德,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乐享智慧老年生活”为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活动。1、结合建党日,八一建军节,重阳节等节日,新宾卫健局都拿出一定的资金支持各老龄协会组织开展文艺活动。2、开展老年健康教育行动,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充分运用多种方式和媒体媒介,依托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等专题宣传活动,积极推进健康教育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健康教育宣传。通过宣传为老年人送上精神食粮,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老年人以积极向上的心态生活。

今后我们将继续探索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途径,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指数。

再一次感谢您对新宾县老龄工作的关注,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我县老龄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绩。让老年人拥有幸福的晚年,“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依”。

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支持和指导。

 

 

 

承办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承办负责人:高明

0二0年 三月 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