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关于请求协调新宾二院门诊综合楼验收的建议》(01号)答复
浏览:8516次'时间:2018年8月22日

 

2018年县政协次会议委员提案承办单

 

分类

 

编号

01

联系电话

 

委员

姓名

李刚

承办

单位

消防大队

办结时限

730

 

 

关于请求协调新宾二院门诊综合楼验收的建议

 

请副县长、公安局长高树斌阅示

                                     201821

 

 

 

 

 

县九届政协一次会议《关于协调新宾二院门诊综合楼验收的提案》(01号)答复

 

李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新宾二院门诊综合楼验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新宾二院门诊综合楼验收项目的关心和关注!

2016年县消防大队对新宾二院门诊综合楼建设情况进行验收。经实地勘验,发现新宾二院门诊综合楼建设工程缺少封闭楼梯间、新老建筑连接后无自动灭火报警系统。

按《建筑设计技术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第5.5.13条,第一款要求,多层医疗建筑的疏散楼梯,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第8.3.4条,第二款要求,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平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的医院内的病房楼、门诊楼和手术部应采用自动灭火报警系统。

2018年6月,县消防大队再次到新宾二院进行指导服务,发现对原有火灾隐患存在整改难度大,无法整改等问题,致使项目仍然无法通过验收。

总之,我们会通过深入企业跟踪督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促使项目尽早验收完毕。

再次感谢您对消防大队的关心与支持!

 

承办单位:新宾县消防大队 

    承办负责人蔡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