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县财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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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新宾县财政局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2019年度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其他应报告事项十一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 总体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7〕22号)文件精神,认真加以贯彻落实,周密部署,科学安排,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全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9年,我局同县政府政务公开办积极沟通,紧密合作,共送审相关政府信息181条,并全部在政府网站成功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主要类别为2018年财政决算、2019年财政预算。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是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无 (二)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目前,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力度不断加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财政干部对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的流程和方式有待进一步规范,公开的时效性需进一步提高等。 (二)整改情况。今后,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以及财政改革重点和热点做好公开工作,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打造“阳光财政”。 十一、其它应报告事项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