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宾县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浏览:7603次'时间:2017年3月2日

 

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指导下,我县始终将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一号工程,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举全县之力并借一切外力,扎实有效地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宾地处辽宁东部山区,全县国土总面积4285平方公里,是全省15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之一,下辖15个乡镇,181个行政村,14个国有林场。总人口30.1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1.4万人。截止到目前,我县共有省定贫困村53个,占全县行政村29%,贫困人口16126人,占全县农村人口的7.5%。2015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21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4.5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0970元。

二、脱贫攻坚工作目标及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十三五”时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冲刺期,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及相关配套脱贫攻坚文件。县委、县政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科学确定全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到2017年,摘掉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帽子”,53个贫困村实现脱贫销号。到2018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确保全县现行标准下16126人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2016年要实现27个贫困村销号,脱贫人口7500人。为全面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我县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做好动态监测,确保扶贫对象信息精准

对象精准,才能有的放矢。建档立卡工作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重中之重。在建档立卡贫困户重新识别和“回头看”工作基础上,将识别的人口与县房产、工商、人社、交警、社保、财政等部门信息进行电子比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扶贫对象精准程度已经得到了很大提升。今年我们又开展了建档立卡“回头看”收尾工作; 2015年贫困户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2015年预脱贫人口标识为“已脱贫”工作;2015年脱贫成效数据专项核查工作;建档立卡数据清洗工作;填写2015年贫困人口退出入户核查表,双认定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实施“两公示一公告”。现正在开展2016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摸清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为各项扶贫政策的落实奠定良好基础。

今年,我们的扶贫目标很明确,就是瞄准预脱贫的7500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落实扶贫措施。

2、落实脱贫责任,形成社会大扶贫局面

成立县、乡(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制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会议、脱贫攻坚推进部署会议、驻村帮扶座谈汇报会议。与乡镇党委、政府签订了脱贫攻坚责任书,对2016年脱贫人口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结合实际情况逐乡镇分解到村、到户、到人。围绕贫困村摘帽和贫困人口脱贫,落实“五个一批”脱贫攻坚措施,出台了《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重要政策措施的分工方案>的通知》,并要求脱贫攻坚分工方案中的牵头单位制订工作落实方案或实施意见。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一级对一级负责。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形成脱贫攻坚合力。

一是抓好专项扶贫。今年,国家、省投入到我县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1250.5万元,其中国家级544.2万元、省级706.3万元。今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首次实施权利、责任、任务、资金“四到县”使用模式,我县根据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新宾县2016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待项目完成和验收后,逐项拨付使用。目前,我县15个乡镇累计互助资金达到5334万元,截至目前发放互助金3547.4万元,扶持户数累计达到3550户,借款率达66.5%。同时出台了新的互助金使用管理办法,有效解决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借款难、借款贵问题,提高了借款额度,免收入社资金和借款使用费,鼓励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养殖业,提高收入。开启金融扶贫模式,按照省、市脱贫攻坚工作要求,经过多次协商,与农业银行和邮储银行签订了金融扶贫合作协议,注入金融扶贫风险补偿基金300万元,可撬动银行资金300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都能享受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贴息的脱贫攻坚信用贷款,发展增收致富项目。

大力推进到户扶贫、危房翻建、贫困劳动力培训、产业化扶贫、扶贫互助金使用方式创新,开展金融扶贫、光伏扶贫,探索资产收益扶贫等专项扶贫工作,不断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县乡政府在扶贫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二是抓好驻村扶贫。牢牢抓住驻村帮扶这个有利契机,全县53个贫困村由省、市、县三级选派驻村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今年,省、市、县53家驻村工作队共计投入资金5982.77万元,其中直接投入资金1610.51万元,物资折款195.5万元,协调资金4176.76万元。53个驻村工作队中,省级投入各项资金2137.7万元,市级投入各项资金2599万元,县级投入各项资金1246.07万元。将贫困村、贫困户的致贫原因与驻村帮扶的工作计划科学结合,发挥驻村帮扶实效。三月份,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扶贫办按照市扶贫办要求,联合分组对市县驻村工作队去年驻村帮扶工作进行项目验收、电子考核打分,有效调动了工作开展较差的驻村工作队开展帮扶工作的积极性,并引起了帮扶单位领导对帮扶工作的重视。本月,又组织驻村工作队队长赴辽西贫困县学习借鉴好的驻村帮扶措施,开阔了视野,受到了启发。

三是抓好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协调农发、交通、水利、环保、城建等各部门资金与扶贫资金捆绑使用,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村,共投入资金2.59亿元。为了改善53个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我县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1590万元,为53个贫困村每村投入3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已上报市财政局,近期资金可下拨。同时,把“两学一做”活动与脱贫攻坚相结合,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对今年计划脱贫的3063户贫困户7500人脱贫人口开展“一帮一”结对帮扶,制作了帮扶记实手册,开展帮扶工作。县工商联、扶贫办组织召开了“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动员大会,组织号召企业加大帮扶力度。另外,大力宣传各乡镇、各部门创造的好经验、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和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典型,倡导扶贫有功、脱贫光荣的理念,在全县形成关注扶贫工作、关爱贫困群众的浓厚氛围。

3、制定政策措施,做到分类施策。

要切实提高扶贫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就要把贫困人口的致贫原因分析透、把扶贫思路找对、把项目措施落实,因户施策、因人施策,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实施好“五个一批”脱贫攻坚行动计划。

一是对有劳动能力的,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由农发、经服、旅游、人社、妇联、团县委等部门负责,通过培训、免息、贴息等方式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就地发展生产或直接务工,或者土地流转外出打工,脱贫致富。今年,全县产业带动贫困人口2633人,其中劳务打工1228人。五月份,O2O《好社惠便民亭》精准扶贫项目开始启动,采用线上线下销售模式,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每月上缴的精准扶贫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脱贫补贴。 今年六月份,在新宾镇林子头村开展了光伏扶贫项目,选出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首批试点,为每户安装了3千瓦的光伏发电设备,每户借用互助金2.4万元,通过了市国家电网公司的验收并签订了购电协议,7月中旬正式并网发电,每年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南杂木镇政府为贫困户免费提供鸡雏、饲料和药品,目前笨鸡已出栏销售,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

县林业局对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安排到护林员岗位,赫城文管所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培训群众演员安排就业,团县委针对40周岁以下建档立卡贫困青年开展就业技能和电商培训。目前,各乡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用技能培训16 期853人。

二是对居住条件差的,通过移民搬迁和住房条件改善一批。今年三月份,县扶贫办会同城建局质监站对全县乡镇上报的300多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进行了进村入户实地勘察。经过乡镇政府核查,城建局质监站对危房等级实地鉴别,县扶贫办最终审定,确定了10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为D级危房,涉及14个乡镇60个村,列入了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目前,危房改造项目已验收。108户危房改造户中,有100户贫困户实施危房翻建,有8户贫困户实施购置闲置房。均按省定标准给予每户3万元的补助。

三是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通过医疗保障、救助扶持一批。贫困人口已全部参加新农合,计划本月内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缴纳的新农合费用(每人每年180元)全额给予补助,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42.182万元。同时为了防止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和30种重大疾病保险,投入扶贫专项资金79.81万元。目前,全县因病致贫4398户,占贫困户总数的58.44%,按照省卫计委《关于印发全省卫生计生系统精准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已将贫困人口常见病、多发病纳入新农合门诊慢性病补偿范围,并提高补偿比例和支付限额;对自费额度较高的贫困人口予以医药费补助;医疗机构适当减免贫困人口医药费;基层医疗机构为贫困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今年11月份,在全国开展医疗扶贫项目试点评选活动中,我县荣获辽宁省唯一一家“医疗精准扶贫示范县”称号,并获得价值110万元的捐赠医疗设备。

四是对因学致贫的,通过教育扶持一批。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合理布局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加快标准化建设,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分类推行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救助力度,对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支持。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行动计划。全县因学致贫的187户贫困户,已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解决因学致贫问题。对64名高中贫困生每人补助2000元;105名初中贫困学生每人补助1000元;18名小学贫困学生每人补助750元,共计补助24.65万元,除享受国家、省出台的对贫困家庭学生的优惠政策外,将继续实施就业技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五是对丧失劳动能力的,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兜底保障作用的指导意见》要求,提高了低保补助标准,实施低保政策兜底。目前,农村低保标准已提高到每人每年3429元,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达到或超过扶贫标准,实现脱贫。

4、确定退出机制,严格遵守脱贫顺序

精准扶贫是为了精准脱贫。按照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的《辽宁省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退出机制实施方案》以及抚顺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的《抚顺市贫困人口贫困村重点县退出机制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严格履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两公示一公告、乡自评、县查验、市审核等退出程序。依据抚顺市贫困户动态管理综合评价办法(精准扶贫“四评法”)进行评价,完成贫困村销号、贫困户脱贫任务,努力做到精准脱贫。

5、形成工作常态,接受审计监督

今年,我县扶贫办接受了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对近三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未来五年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审计。接待了省市人大、省市政协、民进省委、省扶贫办等上级部门对扶贫开发、脱贫攻坚工作的视察督导。审计部门指出,我县与其他重点县相比问题相对较少,资金管理比较规范,省市领导也对我县扶贫开发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按脱贫标准、脱贫程序完成今年的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实现27个贫困村销号,脱贫人口7500人。

二是进一步抓好到户扶贫工作,监督监管好互助资金,规范合理使用好扶贫专项资金,使其发挥最大使用效益。

三是切实做好金融扶贫、产业化扶贫、 旅游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工作,更好的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四是开展医疗保障扶贫、教育扶贫、低保政策兜底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管理工作。

2016年脱贫任务已经完成,但巩固脱贫的水平还很低,因病、因学、因灾等返贫因素依然存在;又由于目前的贫困人口大都是丧失劳动能力和因病致贫年纪较大的复合型贫困人口,依靠常规措施很难脱贫;主观上有的贫困户存在等靠要思想,不愿脱贫,这些因素都增加了工作难度。但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有决心在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支持帮助下,确保完成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53个贫困村全部销号,与全省、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