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浏览:8496次'时间:2016年2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新宾县环保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6年工作打算等情况,内容涵盖新宾县环保局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宾县环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宾县新宾镇启运路40号,邮编:113200,电话:02-455035500,电子邮箱:xbxhbj@163.com)。 
    一、概述 
    2015年,县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重在完善和规范上下功夫,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较快发展。 
   (一)领导重视,职责明确。县环保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理顺政务公开工作关系,设立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机制健全,规范公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进一步完善了《新宾县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研究制定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以股室为单位,分解细化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做到责任、任务、措施三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狠抓学习、强化宣传。坚持把《条例》学习融入日常工作中,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是职责,是法定义务的理念,在工作中牢固确立公开透明、规范运作的理念,充分达到信息公开的效果。同时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经济事务管理的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丰富载体,创新形式。注重发挥县环保局网站、县政府网站、县广播电台、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局政务公开栏、市环保局网等信息公开功能,向社会公布各项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和环保信息,极大的方便了公众获取县环保工作信息,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条。其中涵盖计划总结类信息、法规公文类信息、工作动态类信息、人事类信息、财务信息及其他信息类(包括建设项目环评公示、建设项目验收公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一)新宾县环保局网站公开。通过新宾县环保局网站主动公开县环保部门的职能职责、规范性文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以及环保工作动态、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等各类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阅。 
   (二)信息查阅点公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县环保局办事窗口,通过公告栏全面公开环保行政审批事项。 
   (三)其他渠道公开。通过县政府网站、县广播电台、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局政务公开栏、市环保局网等方式,适时向社会主动公开有关环保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以下几方面:一是单位公文类信息公开有时还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 
    五、2016年工作打算 
    2016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条例》的贯彻实施力度,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和管理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与为民办环保实事相结合,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制度,对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日常化、制度化的工作。 
   (四)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社会公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有关环保的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