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绩单”
浏览:7442次'时间:2016年1月21日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5﹞22号)和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抚政办发﹝2015﹞21号),制定《新宾满族自治县2015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新政办发〔2015〕29号),现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依据辽委办发﹝2015﹞23号,《县权责清单》(2015年版)已经县委、县政府审议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涉及29个部门、15个乡镇(职权不重复计算)1115项行政职权。含职权类型、职权名称、职权依据、实施主体、责任事项等。公开清单实施动态调整机制。
    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县政府门户网站设财政信息公开专栏,以预算信息、三公经费信息为重点,及时公开相关信息。2015年,政府门户网站公开61个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62条。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执行情况均在网上公开。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公开道路修建、房地产、旅游等重大项目38条。
    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公开社会保险信息9条;医疗卫生领域信息15条;社会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信息4条;教育领域招生信息、招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8条。清理整顿公益性岗位、临时用工等情况均网上公开。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公开空气优良天数平均值信息3条;河流水质情况信息3条;各类环境执法信息12条。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公开信息11条,含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巡检结果等。
    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对新宾县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等信息在政府网站公示栏中进行公开。
    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机制,登记、备案、归档台账健全,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1件属于“申请事项不在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之内”,2件属于“可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告知书均已交付申请人。
    “5.15政务公开日”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百姓办事指南》、《惠民政策解答》50册,受理群众咨询109人次。
    (二)政府网站建设
    公开政府信息1416条,规范性文件97件,其他信息1319条,按时更新率100%。
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收录县本级政府、15个乡镇、24个县直部门文件981篇。
    2015年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获省政府典型代表。
    (三)民意诉求反馈
    民心网交办196件,按时反馈189件,未到时7件;评星109件,其中4星7件,5星86件,6~15星14件,20星2件,综评分11.66。
    政府网站设“政策咨询”、“投诉建议”、“县长公开信箱”、“县长公开电话”、“在线调查”等栏目,多渠道回应群众诉求491件,及时回复率100%。
    二、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结合上级工作部署和我县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考核工作目标,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促进早落实。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县政府至各部门、各乡镇各级机构组织健全,职责明晰,任务目标明确,工作安排具体,形成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处处求实效的良性工作格局。
    (二)保障体系建设
    遵循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定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日常事务。与政府各行政机构建立上下联通机制,确保公开事项准确及时;各项工作程序公示板公开。按规定内容和时限及时报送、公开政府信息。严把审查制度,重点加强对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防范、治理工作。
    (三)主体职责明确
    负责具体实施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维护、更新县政府信息;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组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三、问题及整改
    (一)监督指导。定期开展学习培训,提高工作认识;认真履行考核细则,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二)丰富内容。不断深化和拓展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调整充实信息公开版块、合理设置公开栏目,使政府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及时;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
    (三)突出重点。主动公开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四、2016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基层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三)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部门和乡镇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四)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素质。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