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司法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浏览:5728次'时间:2015年3月4日

 

新宾满族自治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责任分工明确
     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我局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文件要求,及时成立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基层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长为直接责任人,并确定办公室科员一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以便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及时联系与沟通。

二、完善管理制度,拓宽公开渠道

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并召开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了安排和部署,规范和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2014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窗口服务平台、公开电话、微博等方式全面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使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与群众参与程度不断提高。

三、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各项措施

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我局亦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与培训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与培训放在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等的位置上,多角度、多措施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与培训,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为平台,以单位宣传站、民心网微博、法律援助服务窗口为载体充分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日共接待群众咨询2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全年共接收咨询微博、电话160余条。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评为政府信息公开先进单位。

四、落实重点工作,扎实向前推进

  2014年我局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制度建设的基础上,重点落实以下工作,以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1、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绘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鼓励群众监督司法行政权力运行。2、大力开展信息化建设,推进网上信息公开。注册民心网微博等现代化信息交流平台,方便群众积极参与司法行政工作。3、健全网上审批、办事系统,上传管理事项所需材料、表格,群众可以自行查阅、下载,方便群众办事,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在群众中的基础性地位。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2014年度我局通过辽宁省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条,其中:行政处罚类3条、其他行政职能7条。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从便于大众知晓,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我局在辽宁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行政权力指南、行政权力目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等信息。同时,积极拓展其他信息公开渠道,设置了民心网微博、法律援助服务窗口等平台方便公众对本局政府信息的查阅和申请。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本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4年度未接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门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

八、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九、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和建议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需要坚持开展的长期性工作,不能一蹴而就,更不能敷衍了事,我局会在2014年的工作中积极参与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运行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资料和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资料详细、档案健全。

 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应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的培训教育力度,组织学习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以及其他地区其他部门工作中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水平和质量,切实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