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安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浏览:8308次'时间:2014年3月5日
2013年,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施行为契机,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职能作用为抓手,建立机制、拓展领域、挖掘潜力、完善形式,有力地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稳步发展,取得了显著效果。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办法》 县公安局党组高度重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全面启动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准备工作,局长指示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县政府通知精神,积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为了确保《条例》全面准确贯彻实施,县公安局建立健全了党组统一领导、职能部门组织协调、局机关各处室大队密切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督促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安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按照市局和县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县公安局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现已下发执行,《规范》中涵盖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以及职责与监督等内容,从而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方向稳步发展。 二、认真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收费项目,编制政府信息指南和目录 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公安局深入开展了“四清理四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第一是开展公安行政许可事项清理。以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先后两次开展了大规模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第二是开展行政收费项目清理。按照局领导的批示要求,从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大局出发,对治安、交通、消防等部门的收费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进一步加强了收费监管。第三是开展执法依据清理。对不规范性文件,分别提出了保留、修改和废止的意见。第四是开展行政职权清理。认真开展了执法依据梳理、执法职权分解、执法责任确定等工作。 三、积极搭建信息公开平台,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县公安局高度重视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我们依托“新宾警网”设立了“警务公开”、法律法规、“网上举报”等10余个栏目,同时对与人民群众和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治安、交通、消防等行政管理工作的办事制度、程序、规则,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全部向社会公开。三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介扩大受众范围。在“5.15”政务公开日期间,我们专门组织警力向社会各界传授安全防范常识,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工作规程。我们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宾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举报受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正确、有效的实施。 二是把“新宾警网”作为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网站,实现与省公共信息服务网的链接。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县政务公开办的要求,依托民心网,实行政务信息统一发布。将新宾警网作为公安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网站,实现与省公共信息服务网的链接。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配合,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开辟专题栏目,定期、免费对政务信息进行发布,扩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影响,提高政务公开信息的覆盖面。进一步健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决策、重大事件、重要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密切关心的治安形势、户籍制度改革、交通管理法规、外事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都要通过新闻发布的形式进行公开。 |